課程資訊 課程內容 效益及對象 時間地點 學員好評 備註說明 課程內容1.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2.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3.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4.免稅商店年度盤存作業規定5.實務操作(包括貨物帳及單證管控、盤點及結算、報廢申辦及監毀、委外檢測、簡單及重整加工等實務作業等)6.貿易法7.海關緝私條例8.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9.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10.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11.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12.自主管理保稅倉庫審查作業規定13.自主管理保稅倉庫稽核作業規定14.保稅倉庫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手冊15.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押運加封作業要點16.關務法規簡介17.貨物通關作業簡介18.貨櫃(物)動態傳輸作業規定19.通關透明化查詢作業簡介 效益及對象預期效益(一)依據相關辦法敦聘關務署有關業務主管講述課程,使理論與實務相結合。(二)著重於法規與實務應用,提供海關最新法令資訊,讓業者瞭解相關應注意事項,提升專責人員之專業能力。 適合對象1.已取得保稅倉庫、免稅商店及物流中心從業人員證照者。2.從事進出口報關主管、從業人員,欲擴展業界人脈增加商業機會並進一步瞭解最新法令者。 時間地點課程日期:109/08/18~109/08/19詳細授課日期詳細授課日期關閉課程場次 上課時段:週二、三 08:30~17:30 授課時數:16 小時 課程編號:DT06MC131090087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 上課地點:3樓第2會議室_台北市松江路350號3樓交通資訊:捷運行天宮站 4 號出口,出站後左轉,步行約 2 分鐘【地圖】 學員好評 全新課程 備註說明 ◎完成上課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或完成課程,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轉班或轉讓以1次為限,且必須於開課前3日完成。◎於開課日前8日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繳交課程學費90%,請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於開課日前3~7天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繳交課程學費80%,請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超過1日(不包含1日)以上之課程,於開課後且未超過總課程時數1/3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退還繳交課程學費50%,請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實際開課期間超過總課程時數1/3,將不予退費。◎開課前3天未提出退費或保留且未出席課程,將不予退費。◎申請課程(保留/轉班/延班)後,概不退費。◎若課程無法開課,將全額退費。◎退費方式:填寫退費申請書,並執原發票或收據辦理,退費時間須配合本會作業時間。 課程諮詢 承辦人:邱順祥/電話:02-25813521 分機412/電子信箱:csh@ieatpe.org.tw 檔案下載DOC109年保稅倉庫、免稅商店及物流中心自主管理專責人員進修講習回訓班課表(上傳).docx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