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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ses課程內容

【線上同步課程】【貿易新手職能養成】國際貿易實務班
《課程亮點》
1.以貿易新手角度出發,step by step,詳細解說。
2.課程內容貼近實務所需,著重案例分享與學習。
3.課後將具備國貿實務應有專業知識與能力。

本課程從國際貿易基本概念授起,包含:國貿條規解說與運用、國際貿易常見付款方式信用狀(LC)交易實務與風險防制、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商品價格之估算、三角貿易操作實務認識境外公司等五大國貿必備要領,清楚說明,淺顯易懂,著重案例分享與學習,適合初探國貿且零基礎的您,讓您快速成為國貿達人!

※此為線上同步、非預錄課程,課程中可與老師進行互動與提問。
※111/8/25(四)不上課
時間 & 地點

課程日期:111/07/26~111/09/06

上課時段:週二、四 19:00~22:00

授課時數:36 小時

課程編號:DT06MC021110069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

上課地點:線上_遠距教學

課程費用

學員課程價格:每人4800元,凡於開課三天前(含例假日)完成繳費者,優惠價4600元。

台北市進出口公會會員價:每人4600元,凡於開課三天前(含例假日)完成繳費者,優惠價4400元。

※指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會員,非本會會員歡迎加入公會(https://www.ieatpe.org.tw/about/join.aspx?),以享課程優惠。
退費說明

如已繳費臨時無法參加課程,可選擇退費、轉班、轉讓上課權利等方式辦理,請務必於開課前 3 日來電告知(02-2581-3521 分機 423 郭先生)。更多詳細規定請到「課程問答Q&A」查看

課程分享
課程內容
一、國際貿易基本概念
(1)國際貿易種類與特性
(2)國際貿易物流與流程
(3)國際貿易契約的訂立
(4)認識國際之經濟制裁

二、國貿條規解說與運用
(1)圖解國貿條規之11項規則
(2)如何選用國貿條規不吃虧
(3)引用國貿條規應注意事項
(4)案例分享與學習

三、國際貿易常見付款方式信用狀(LC)交易實務與風險防制
(1)託收(DP/DA)交易實務與風險防制
(2)記帳(OA)交易實務與風險防制
(3)訂貨付現(CWO)交易實務與風險防制
(4)寄售(Consignment)交易實務與風險防制
(5)分期付款(Installment Payment)交易實務與風險防制
(6)案例分享與學習

四、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商品價格之估算
(1)國際貿易貨物運輸
(2)國際貿易貨物保險
(3)進出口簽審與報關

五、三角貿易操作實務認識境外公司
(1)三角貿易型態
(2)三角貿易LC運用
(3)案例分享與學習
適合對象
貿易新手、貿易新鮮人
預期效益
預期學員上完課後,能具備國際貿易實務操作能力。
講師介紹
曹淑玉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級專家,本會「國際貿易實務班」及「國際貿易大會考輔導班」熱門講師。
課程諮詢
承辦人:卓悌瑄/電話:02-25813521 分機415/電子信箱:tivona@ieatpe.org.tw
備註說明
基金會舊生享有公會會員優惠價
團體報名:3人以上(含3人)一起報名,再打95折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網路報名,網址:www.itbs.org.tw/tef
報名地址:台北市松江路350號4樓
上課地址:線上_遠距教學
洽詢電話:02-2581-3521分機415
傳 真:02-2543-2490

★繳費方式
1.現場繳費,地址:台北市松江路350號4樓

2.銀行匯款

◎完成上課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或完成課程,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轉班或轉讓以1次為限,且必須於開課前3日完成。
◎於開課日前8日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繳交課程學費90%,請執原收據辦理。
◎於開課日前1~7天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繳交課程學費80%,請執原收據辦理。
◎超過1日(不包含1日)以上之課程,於開課後且未超過總課程時數1/3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退還繳交課程學費50%,請執原收據辦理。
◎實際開課期間超過總課程時數1/3,將不予退費。
◎開課前3天未提出退費或保留且未出席課程,將不予退費。
◎申請課程(保留/轉班/延班)後,概不退費。
◎若課程無法開課,將全額退費。
◎退費方式:填寫退費申請書,並執原收據辦理,退費時間須配合本會作業時間。

★配合政府政策,國貿學苑自110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其注意事項如下:
一、電子發票遺失依規定無法申請補發,請務必妥善保存,公司行號若電子發票遺失,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二、發票領取後請務必核對買受人統一編號、交易明細及金額等。
三、法令規定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後,對於所載之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業及統一編號。
四、配合國稅局勸止二聯式發票換開三聯式發票之政策,二聯式發票一經開立,不得改開立三聯式發票。
五、如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確時因書寫錯誤,請於7天內將已列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寄回本會,並電郵敘明修改原因,逾期或跨月份者,恕無法受理。